过户登记

时间:2024-01-05 18:12:40编辑:球迷君

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费计算器)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4、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u3000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5、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一、房屋买卖过户

1.看房人填写看房确认书。

2.卖房人填写卖房委托书。

3.买卖双方看房洽谈满意后,签订购房合同,买方交订金。

4.买方带好身份证,准备购房款;卖方带好身份证、房产证及有关证件,自建房带上土地证原件,商品房无需提供土地证。双方带好核对复印件。

5.买卖双方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6.确认户口迁出,在新房产证出来后进行水电气过户。

7.结清所有费用后,卖方交房给买方,过户成功。

二、房屋赠予过户

1.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办理赠与公证,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缴纳税费。

3.出新房产证。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房屋赠予过户成功。

房屋继承过户

1.准备证明资料。

2.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注销户籍。

3.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4.通过房屋评估公司对房屋实地考察,根据房屋情况和市场价格给出房屋价格评估。

5.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公证处,如有共同继承人的须一同到场办理继承公证书。

6.以上资料都准备齐全后,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办理产权。中间会要求办理人去办理税费等相关费用。房屋继承过户成功。

拓展资料: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1]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2]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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